本人是一名兼职行业记者,作为一名记者,我非常重视文章呈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当前,直销在中国是一个运作不规范、法制不完善、国情不均衡形势下极不稳定的行业,不同的人文价值观体现出不同的道德与伦理个性。特别是整个行业还不成熟的前提下,各式各样的行业故事陈出不穷。细读很多网站转载的《潘安娟诈骗集团灭亡的警示》文章之后,就本篇文章的陈述,我实在是汗颜之极,透过文章,我感触良多,当然,一是要感谢文章的笔者,言语措辞之间凸显文化教育功底、常识与正常思维逻辑的脱节,不知此人是在丢老师的脸面还是在丢自己的脸;二是要感谢素材的提供者,用心良苦,是泄私愤还是正义之言,措词言语之间已经不言而喻;三是要感谢刊登此文章的相关网站,作为一个媒体即无公正视角,又无证实之言,就堂而皇之的将此篇充满人身攻击又思维混乱的文章正式复制刊登,让人觉得遗憾.
为了解事情相关的细节,我通过各种渠道关系联络到了许多新加坡和中国的知情者,通过综合所了解的信息,可以得出如下结论-此文章是一篇以造谣,诽谤等攻击性为目的的文章,目的是为了诋毁当事人-潘安娟的一切个人名誉和声誉,我深感新闻“自由”和新闻“泛滥”的拿捏是那么的容易又是那么的艰难,在一个法制尚不健全的国度,这样的事情此起彼伏,见怪不怪,现随意列举几个细节之处分析就足以证明此篇文章的荒谬之举:
1 文章如此内幕的知情者只有当事人,由此可见,此文章的素材必定出自当事人的死对头,即来自个人利益最大的损失者-康力公司某最高层,而枪手必是其指使无疑;
2 既然如此,可笑的是,康力最高层曾在潘女士与康力合作之间(从2004年到2007年康力获得直销牌照),多次在新加坡各个重要场合上与潘女士一起露面。如果真如文章所写,潘女士为行骗者的话,那康力本身也是骗子之一;
3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已得到证实,那就是文章撰写者和素材提供者,根本就不了解新加坡法律,而是以一个中国人的立场去揣摩新加坡法律,自以为是的理解新加坡法律,更加暴露出本身就是一个法盲和专横跋扈习惯的行为作风,这正和康力高层的作风不谋而合。文章提及的事情竟然会出现在法律健全、监管严格的新加坡,实在太小看新加坡政府了,更是荒谬之极;
4 关于结婚事宜,一般正常的人是不会去了解结婚是否真假或者介入私人感情之间,可笔者却说来头头是道,仿佛假结婚的事情是发生在自己身上,而不是潘女士本人的身上,可见这只有一个事实,那就是完全杜撰的故事,还有就是假结婚可以在新加坡隐瞒这么久,最后竟然是被警察局发现的,这简直让人啼笑皆非,据笔者了解,新加坡婚姻问题只归属新加坡婚姻注册局和移民与关卡局管理,和警察局毫无任何关系。更让人笑爆牙的是:潘女士现在才40多岁,和比她小30岁的人假结婚,等于是说此男人才不过是个中学生,同时,“根据新加坡的法律,潘安娟一旦定罪,将被判刑、取消新加坡国籍,并且被遣返回国”,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出现过因犯罪被取消国籍的事情,新加坡的国籍取消了,难道会变回中国国籍吗?是不是要遣返到月球去啊?难道作者不懂得任何一个人只有一个国籍吗?这些最基本的常识问题,竟然如此漏洞百出,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小学毕业,还是笔者和转载该篇文章的所有媒体在嘲弄所有的读者都是白痴????
5 “环球企都”是潘女士和DTEAM公司与新加坡政府合作的项目,从2003年年第一届开始做到现在,期间并无任何的投诉。如果潘是骗子.新加坡政府是什么?那么这几年来到新加坡参会的上千家中国企业,省长、市长等政府官员又是什么?请不要污辱这些领导人和企业家的智慧。更重要的是,如果潘女士被抓一事是真的,那在新加坡这么一个弹丸小国,早就轰动了,所有的中外媒体包括电视都会报道,但是根据所有的信息回馈,潘女士仍在为自己的事业目标拚搏,公司经营业务一切正常,并没有任何相关的报道。可见,文章最终目的已经一目了然!!!
我深深感叹个别人心胸狭窄的程度如此之小,更不敢相信人间的丑态一次次的呈现在世人眼前,是那么的真实,不要打着正义的旗号来为私人泄愤以遮掩自己恶毒目的,评价一个人应该有各方面的声音。我们追求新闻自由,更崇尚真实的资讯给人的启迪和引导,这才是一个新闻人的道德准则。
所谓天网恢恢,相信任何的沉默不代表当事者对事实的置之不理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人间自有公道。而媒体此时此刻,不应该失去应有的警觉和正确的分析能力,作为行业的窗口和风向标,报道事件真相是需要有面对事实的责任感,而不是靠盲目的转贴文章,丧失应该有的创造力和挖掘新闻素材的能力,是媒体生存的最大忌讳,同时将为国家、社会、行业、个人带来更加不利的负面影响,一旦事情升级,演变成两国之间的法律诉讼,相信所有涉及其中的媒体都难辞其咎,到时搬石头砸自己的脚,丑态百出,反而将成为世人的笑柄!